【媒體解讀】【蚌埠發布】蚌埠出臺住房公積金新政
9月1日起
蚌埠住房公積金政策
將會有3個方面的調整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調整為原則上按照不高于借款職工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20倍;
對于繳存余額較低的繳存職工,家庭一方(含單身)滿足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計算可貸額度在15萬元以下的,可放寬至15萬元;
夫妻雙方均滿足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計算可貸額度在30萬元以下的,可放寬至30萬元。
相關人士介紹
新政策兼顧了公平
但也讓那些工資雖低
卻一直堅持繳存的職工
也能更充分地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除了繳存余額較低的職工
被放寬可貸額度
所購買房屋的評級
也會影響公積金貸款額度
我市根據《安徽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的相關規定,從9月1日起,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宅,評級一星綠色建筑或智慧住宅的,貸款額度可上浮10%,評級二星及以上綠色建筑或智慧住宅的,貸款額度可上浮20%。此政策以行業主管部門綠色建筑或智慧住宅相關認定文件為依據。
從9月1日起
調整的政策中
除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相關政策有變化
職工申請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政策
也有變化
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組合貸款)購買住房的,購房人(含房屋產權共有人)申請購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由不得超過賬戶余額的50%,調整為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首付款金額。
相關人士介紹,此次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調整符合市場規律和當下形勢,能夠助力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也能讓繳存職工充分享受政策調整的紅利。2013年以來,我市住房市場發展迅速,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量增速過快,個貸率居高不下,資金流動性風險存在較大隱患。為緩解資金壓力,經三屆一次管委會審議同意,市公積金中心出臺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首次貸款提取政策的通知》,規定“凡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包括組合貸款)的,申請人夫妻雙方及房屋產權共有人提取其住房公積金不得超過賬戶余額的50%?!?。此項政策出臺后大幅減少購房提取支出,有效緩解了資金壓力。
2022年1—7月份,我市住房市場發展平緩,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量明顯減少,業務資金存量因此上升。為強化制度保障力度,支持繳存職工解決住房困難或改善居住條件,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出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提取額度的調整意見。